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试行)》(津开办发〔2026〕6号),加快提升经开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支撑区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就首批天津经开区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建设经开区级中试平台的主体应为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运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允许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应符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指南(附件1)基本条件及建设方向等要求,同时应具备明确的对外服务导向,扎实的设施设备基础,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及规范的运营管理模式。
在石化化工等特定行业建设运行中试平台的,应首先满足行业中试平台管理规范要求。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填写《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附件3),并按照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准备佐证材料。已申报天津市制造业中试平台的单位,填写《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中试平台补充申报书》(附件4);于2026年7月14日前向经开区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请提供纸质盖章版(申报书统一用A4纸书式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使用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1份、word电子版1份、彩色盖章扫描件1份。
联系方式
胡瑞琳 13512276268
宋爽 022-66878919
邮箱地址:tjjkqgyhlw@163.com
附件
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
2.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2025版)
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
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中试平台补充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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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7月6日
素材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